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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年度台灣國家婦女館「女性創意產品展櫃」申請須知

 

一、計畫簡介

「台灣國家婦女館」位於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159樓(以下簡稱本館),9738日 已正式開館,作為一台灣婦女經驗與國際接軌之交流平台。為充份利用該館空間,本館特於館內展示廳規劃女性創意產品展櫃,呈現台灣各地女性創業成果及產品,同時提昇各參展單位之能見度。


二、展期

本館女性創意產品展櫃採輪動展示方式,每4個月更換一次展品,98年度展櫃展期如下:

(一)        98年第一期特展:自9811日 至98430日 止

(二)        98年第二期特展:自9851日 至98831日 止

(三)        98年第三期特展:自9891日 至981231日 止

三、申請條件:

本館女性創意產品展櫃之參展單位需符合以下其一之資格條件:

(一)        民間婦女團體或公益團體相關婦女創業或就業之商品。

(二)        政府單位:如經濟部、勞委會、青輔會輔導之女性創業產品。

(三)        各地庇護工場或庇護商店之產品。

 

 

四、展櫃規格

本館內產品展櫃規格皆為蜂窩狀六角形格子櫃,供參展單位規劃之展皮為附門鎖之封閉式展示櫃,共34格,每格六角形底座長29公分 ,深25公分 ,高50公分 (詳圖見附件一)

五、申請方式

本館於各展期前二個月,主動發函邀請或對外徵求各參展單位。所有展品需經本館審核通過後同意擺放。審核通過後由參展單位自行規劃並佈置展櫃,本館同意參展單位免費使用展櫃,不收取展示費用。各期特展申請參展單位,需於展期前二個月內將活動計畫及產品內容說明,檢附相關文件寄/送達「台灣國家婦女館」(地址: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159樓),並註明「女性創意產品展櫃計畫」。

六、審核方式

申請參展單位需於收件截止日前,檢附以下文件送本館進行審核:

(一)         適合擺飾於展格大小內之物件,總數以不超過15件為限,並附上展品清單(見附件二)

(二)         聯絡名牌:提供參展單位之聯絡方式以供有興趣之觀賞者  進一步聯繫(附件三),該名牌將同時置於展格內。

(三)         參展單位女性創業故事產品概念之介紹單張:精簡於1A4以內,若有現成DM亦可提供,最多勿超過100份。

七、經費補助

本館所陳列之產品展櫃不收取商家費用,參展單位無須付費,所有展示產品將由參展單位負責保管與自費佈置。參與本計畫之團體或協會,可視參展主題需要於婦女館舉辦課程、商展、平台會議、記者會或報導等形式之宣傳活動,補助經費以靜態會議一場上限三萬元,動態商展一場上限五萬元額度辦理。每期展覽由本館製作商品DM留存,供參觀婦女館之訪客參考。

八、展出後注意事項

產品展示期間若有婦女館參訪訪客或相關單位買主有意承購展品,將由本館聯繫參展商家或由買家自行與參展單位接洽,並由展示單位開立發票或收據,本館不參與展品直接交易。

九、展期結束注意事項

展品於展期結束前一周內,由參展單位撤櫃裝箱,還原並淨空展櫃空間後由下一參展單位進駐佈置。

 

文件下載: http://www.twobc.com/Page_Show.asp?Page_ID=9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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